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和我校《关于开展2024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申报及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院严格依据评定条件和程序,在综合考虑学生专业学习、社团活动、科研竞赛、工作实践等方面情况,于10月8日开展学院评审小组讨论后拟定以下2名同学为国家奖学金评定候选人,现予以公示。
21艺科2 琚思琦
22数媒1 张斯佳
公示时间为2024.10.8-2024.10.10,3个工作日。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馈。
办公室:尚诚楼201
联系电话:0510-80560191
传媒与艺术学院
2024年10月8日